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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蠶業發展 :

時間

 

重要大事紀

黃帝即位

黃帝元妃嫘祖教民養蠶,使得蠶桑事業一代比一代發達,家家植桑,人人養蠶,男耕女織,各司其事,社會安和樂利,嫘祖之功不少,後世感懷其德,禮拜之,尊為先蠶,封為「蠶神」。

(西元前3000年)

 
 
 

西元前3000年

山西省夏縣西陰村出殼出土,繭長 15.2 毫米 ,繭寬 7.5 毫米 ,為世界上最古老的蠶繭

   
 

西元前2000年

河南安陽小屯出土的殷墟「甲骨文」刻有「桑」、「蠶」、「絲」、「帛」等字。

   

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時期飾有採桑圖紋的青銅器,生動地反映了當時蠶業生產情況。

(西元前500年)

 
 

春秋戰國

荀子,名況。戰國趙人。所撰「蠶賦」,為蠶業科技史上,目前存留下來的最早一篇文獻。

(西元前313-238 年)

 
 

秦漢

漢武帝建元三年,張騫奉命出使西域,自此我國便和帕米爾以西各國建立了友好往來關係,絲綢貿易當時輸出的大宗物質,這就是至今為世界各國人士稱道的「絲綢之路」

(西元前 221-220 年)

 
 

隋唐宋元

治理絲綢作業過程,計有熨帛、搗練、縫紉等。其中唐代.張萱繪「搗練圖」熨帛部分。

宋代,日本派織匠來我國學習織造技術,回國後,在日本博多地方設立工場,生產「博多織」聞名於日本。

南宋廣西一帶先民,創造以醋浸野蠶,然後,剖開蠶腹醋中引絲。

元氏王楨「農書」夏秋蠶飼養已見記載。

(西元 581-1367 年)

 
 
 
 
 
 
 

明清

* 明代傑出的自然科學家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指出:不同繭色,不同化性有雜交強勢,利用這種雜交強勢可以選出新種。此一論斷是我國古代自然科學史上的奇葩。

(西元 1368-1840 年)

 
 
 
 

* 清,陳枚繪「耕織圖」,其中織的部分共 24 幅,完整描述養蠶織綢過程。

台灣蠶業的肇始

明朝

據蠶絲要鑑記載:「距今二00多年前,鄭成功時,由中國內地攜蠶種於台灣南部試育。」

西元 1661 年

 

(永曆十五年)

清代

劉銘傳被任為巡撫。而對台灣蠶業的推展也甚積極,當時有台北富紳林維源在台北大龍峒、大稻埕、冷水坑、土城等地栽桑養蠶,並行繅絲,初奠台灣蠶業的基礎。

公元一八八五年

 

(清光緒十一年)

清代

劉氏命撫墾局興辦蠶業,當時撫墾局總長梁子嘉留駐卓蘭、大坪林,倡導民間養蠶。一八九0年又派雲林知縣(今斗六)李聯奎往內地考察蠶業。

公元一八八九年

 

(光緒十五年)

日據時期

日本據有台灣之後,設總督府於台北,以推動其殖民政策。因台灣氣候溫和,野桑繁茂,遂興蠶業 ,首由試驗獎勵著手。

公元一八九五年

 

(光緒二十一年)

日據時期

即開始企劃台灣蠶業的舉辦,首先在台北試育,繼作全島性推廣,由總督府技師岡田真一郎主持試驗,結果成績很好。

公元一八九六年

 

(清光緒二二年)

日據時期

首於公元一九一0年,創立日桑苗養成所(蠶業改良場前身)於台北市大加蚋堡頂內埔地方,從事桑苗的培育和推廣,以供民間栽用,繼著手大規模的蠶業獎勵與開辦山地蠶業。

台灣總督更迭,到第五任佐久間時,對台灣蠶業的建樹頗多

 
 

日據時期

台灣總督府以訓令第二六八號改組桑苗養成所為養蠶所,隸屬於殖產局,負責統籌各地蠶業獎勵工作。

公元一九一三年

 

(民國二年)

日據時期

世界各國蠶絲出口競爭激烈,台灣可說是育種研究最理想地區,且台灣蠶病少,因而吸引日本蠶業界來台灣製種,使台灣蠶業進入製種蓬勃時代。

公元一九三一年

 

(民國廿年)

日據時期

製種達二十五萬張,數量之大,可說空前,養蠶戶增至三、三七八戶。

至公元一九三三年

 

(民國廿二年)

光復後

台灣蠶業機構除新竹紡織株式會社由工礦公司接收改稱苗栗蠶絲工廠外,其他完全併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養蠶所

民國卅四年八月十五日, 台灣光復

 

民國三十五年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養蠶所改名蠶業改良場

   

民國三十六年

省政府改制,復改為台灣省政府農林處蠶業改良場

   

民國三十八年

農林處改廳,場名仍舊。場址設在台北市羅期福路四段一一三巷十三號 ( 即前公館舊址 ) 。

   

民國三十九年

省農林廳制定復興台灣蠶業三計劃,以期恢復日據時代產繭成績。增設潮州、埔里、竹東推廣區

   
 

至民國四十二年

產繭量,全省達一0六、四 一一公斤,已超過日據時期的最高蠶繭產量一0六、二五 0公斤 ( 一九三七年 ) 。

   
 

民國四十四年

台灣蠶絲公司成立

之後苗栗縣農會大湖蠶絲廠設立,大量推展,絲繭生產漸具規模

   
 
 

民國四十五年

由於繭價調整的刺激,農民飼養興趣提高,繭產曾達 二十一萬公斤 的紀錄。

   

台灣蠶業的推廣與獎勵始終至為積極,而且國際生絲銷路日漸好轉,但由於工商業日趨勃興,農工外流,台灣農業萎縮,影響蠶業發展,蠶區則不斷轉移,蠶戶也日漸減少,繭產也始終維持在十餘萬公斤上下。

民國六十年起

中央補助專款二百萬元推行中央計劃,積極推行集約栽桑養蠶,訓練基層蠶業人員,教導蠶農運用新設備、新技術,提高單位產繭量,改善繭質,降低生產成本,革新蠶業經營型態

   
 
 

民國六十一年起

政府為加強農村經濟建設,有鑑於國際市場絲價的看好,計劃全力推廣台灣蠶業,增產生絲外銷,撥款補助新台幣一億元,設置蠶業生產專區,以期利用本省的優越自然環境,倡導平地集中栽桑養蠶,以及繅絲一貫作業,鼓勵蠶農實施專業化養蠶。

   
 
 
 
  依地理環境,在苗栗、南投、台南、屏東及東部 ( 台東及花蓮 ) 五處採用契作制度,由絲織業者與蠶農訂定長期產銷合約,保障農友權益,經濟部也配合實際需要,頒佈台灣地區蠶絲輔導辦法,以促進企業化的經營
 

本省桑園面積在民國六十二年時為六八 0公頃 ,政府於當年開始執行「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之後,把蠶業列為重點發展項目之一,栽桑面積直線上升,至六十九年時達最高峰二七00餘公頃,蠶繭量亦由一二四公噸增至一八二四公噸,盛極一時。

民國六十四年

中華民國蠶絲協會成立,會址設在台北市。

   

•私立中國文化學院蠶絲系成立。

民國六十六年

蠶區轉移,設置在台北的蠶業改良場因應都市發展,早有遷移計劃,附設桑園售予國立師範大學,原處公館的場址,則售予市政府作國中建校用地,民國六十六年五月十六日 正式遷往苗栗縣公館鄉

   
 
 

蠶種繁殖改良方面

 

民國六十七年前以﹁平附﹂方式繁殖蠶種,缺點為每張種卵數多寡不一,又無法選除不受精卵、死卵等。於六十七年後,普通種之繁殖改「散卵方式」繁殖,每盒含精卵二0、000粒,符合國際標準。

桑種改良上

 

臺桑二號是由在來桑雜交育成,於民國六十七年奉准命名推廣之另一在來桑雜交種。產量比臺桑一號增加五十%。

蠶業經營改良之研究

 

每年養蠶收繭由三至四次增為六至八次。每盒蠶種平均產繭量自 十四公斤 增至二八公斤;每公頃桑園產蠶量自一八二增至九二 0公斤 ;上繭率七九%增至九0%。

民國六十九年

財團法人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在台北市成立。

   

民國七十年以後

 

因日本限制乾繭進口,又因巴西、大陸原料繭之競銷,桑園面積逐年下降,至七十四年時已低於九0 0公頃 。

   
 
  又由於本省現有繅絲廠規模小,繅絲效率及技術不足,絲價比進口絲貴,故國內絲織業者每年反從國外進口生絲多達二五0公噸,使產、製、銷脫節。
 
  加以農業生產資材及工資上漲,繭價反而降低,養蠶成本增加,收入相對降低,導致低產桑園不敷成本,廢耕、轉作桑園面積益形增加

民國七十二年以後

雖不再推廣桑園面積,迄至八十年期間,農林廳繼續就現有桑園面積,積極輔導蠶具等設備更新提高蠶繭品質及蠶種外銷等計畫,冀望能為台灣蠶業開創新局

   
 
 

民國七十四年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蠶絲系改為紡織系

民國七十六年

台灣地區蠶絲製品專用標誌正式註冊使用

   

民國七十七年

經濟部國貿局核准間接進口大陸蠶絲及廢絲

民國七十八年

蠶業改良場正式改稱「蠶蜂業改良場」。

   
 

蠶蜂業改良場蠶絲檢定廠落成啟用。

民國八十一年

執行 ” 廢耕桑蠶自行轉作 ” 的計畫

民國八十四年底止

蠶蜂業改良場保存蠶桑品種共四百餘種供作蠶桑資源 蠶蜂業改良場保存蠶桑品種共四百餘種供作蠶桑資源

   
 

民國八十七年以後

蠶蜂業改良場改制為〞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內設有蠶蜂課。

   
 

設於農改場內的台灣蠶業文化館落成啟用。

 

目前全台僅剩一家蠶農 - 苗栗縣獅潭鄉的「泉明生態教育蠶業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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